優先採購
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(提供)物品及服務項目
物品:包括食品、手工藝品、清潔用品、園藝產品、輔助器具、家庭用品、印刷品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項目
服務:包括清潔服務、餐飲服務、洗車服務、洗衣v服務、客服服務、代工服務、演藝服務、交通服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項目
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(110.1.20修訂)
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(105.2.19修訂)
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 (106.3.27修訂)
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項目分表 (110年10月4日衛授家字第1100760136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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